2023年2月26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或者“新规”),新规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系对2014年颁布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一次全面修订,旨在更好地规范私募基金市场秩序,提...。
1.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1.1 简介: 2023年2月24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并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
1.2 目的: 新规的出台旨在更好地规范私募基金市场秩序,加强管理和监督,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
1.3 修订内容: 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是对2014年颁布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
2.1 规定: 该指引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包括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人员等。
2.2 发布时间: 该指引于2023年2月24日配套发布,并协助《登记备案办法》实施。
2.3 作用:有助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流程,提高管理规范性和透明度。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备案流程
3.1 公示: 基金业协会应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3.2 材料准备: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按照登记指引清单准备登记所需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3.3 办结手续: 基金业协会将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确保合规运营。
4. 私募基金监管体系
4.1 架构: 目前私募基金的监管体系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
4.2 目的: 旨在建立更加完善和规范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保障市场运行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4.3 重要性: 私募基金监管体系的建设对行业健康发展和资本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 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境外经营机构管理
5.1 修改内容: 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进行调整,明确了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的备案程序。
5.2 执行时间: 该修改自2021年1月15日起生效,规范了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境外经营行为。
5.3 监管要求: 要求公司在境外设立或参股子公司时需向***证监会备案,加强监管管理。